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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张立骏律师

单位:浙江天晟律所

手机:13588427326

证号:13301201110972223

律师简介

张立骏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天晟律师事务所,宿迁专业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华律网等多家网站 特邀律师,腾讯、新浪等多家网站认证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专业的实务操作经验。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曾长期从事政企投资、企业设立、营运及管 理等法律事务,办案认真负责,注重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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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件的特点分析

来源:临安律师网作者:张立骏时间:2012-11-04 21:41:26

  分析几年来的故意伤害案件,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1、故意伤害案件多发生在熟人之间。邻里之间、同事之间、朋友之间,因一点小事引发的纠纷,由于一时冲动,动手伤人。近年来,故意伤害案件一个新的现象出现,就是夫妻间暴力引发的案件增多,受害一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现象出现。

  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数额高。轻伤害案件,被害人花费的医疗费并不多,但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动辄要求赔偿数十万元。这是因为,案件发生在熟人之间,被害人认为挨打失了面子,因此,要求赔偿数额高,很大一部分是为了“争口气” 。

  3、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结案率高。故意伤害案件发生在熟人之间,民事赔偿部分较生人之间容易调解结案。熟人伤害案件,大家都生活在一定的圈子里,抬头不见低头见。虽然因为一点矛盾一时冲动发生冲突,但经过法院调解、双方亲朋好友劝和,双方冷静下来后,容易面对现实,伤害一方愿意拿出一定的金钱赔偿,受害一方也容易表示谅解。

  很多故意伤害案件,当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后,很多被害人表示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甚至很多人认为被告人赔了钱,再让其受到刑事惩罚,超出了其控告的目的,就像《秋菊打官司》中出现的一样,秋菊只是为了讨个说法,并不想让村长去“坐牢”,因为村长也是个不错的人,村长去“坐牢”,使其原本有可能恢复的和谐关系变得更加紧张。正义应当得到伸张,但有没有以无害的方式实现呢?笔者认为,刑事和解也许不失为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