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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张立骏律师

单位:浙江天晟律所

手机:13588427326

证号:13301201110972223

律师简介

张立骏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天晟律师事务所,宿迁专业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华律网等多家网站 特邀律师,腾讯、新浪等多家网站认证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专业的实务操作经验。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曾长期从事政企投资、企业设立、营运及管 理等法律事务,办案认真负责,注重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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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在哪些情况下有权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来源:临安律师网作者:临安律师时间:2013-09-03 08:20:10

出租人在哪些情况下有权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违约行为时,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有关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他人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