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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张立骏律师

单位:浙江天晟律所

手机:13588427326

证号:13301201110972223

律师简介

张立骏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天晟律师事务所,宿迁专业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华律网等多家网站 特邀律师,腾讯、新浪等多家网站认证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专业的实务操作经验。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曾长期从事政企投资、企业设立、营运及管 理等法律事务,办案认真负责,注重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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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出借人的责任承担

来源:临安律师网作者:张立骏时间:2012-10-24 08:53:36

一般所称的出借,都是无偿的。如果是有偿的出借就等同于出租,可以适用有关出租的讨论规则来确定赔偿责任。另需说明的是,所谓“有偿”并非仅指金钱价款,还包括一切经济利益上的交换;同时,“有偿”应当是一种比较显著的经济利益,仅有轻微的收益是不能认定为“有偿”的。由于出借是无偿的,所以只有当出借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例如出借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未审核借用人的资格及是否适合驾驶车辆等,才应根据其过错程度及与交通事故发生的因果关联程度适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