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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张立骏律师

单位:浙江天晟律所

手机:13588427326

证号:13301201110972223

律师简介

张立骏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天晟律师事务所,宿迁专业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华律网等多家网站 特邀律师,腾讯、新浪等多家网站认证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专业的实务操作经验。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曾长期从事政企投资、企业设立、营运及管 理等法律事务,办案认真负责,注重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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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扣车的期限是多久?

来源:临安律师网作者:张立骏时间:2012-11-21 09:43:01

  咨询:2011年10月份,我开车出差时不小心造成交通事故,后来交警大队作出了责任认定我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当天,我的轿车及驾驶证就被交警大队扣留了。从扣留至今已经2个多月了,交警大队还没通知他去领事故车辆,请问,交警大队的扣车时间有没有限制,应该是多久?

  律师回复: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因此,交交警部门应在对其扣留的事故车辆完成检验、鉴定后的5日内,也就是在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5日内,应及时通知车主领取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否则,即为违法扣留。